在迈尔斯和布里格斯的性格类型中,思考/感觉二分法描述了一个人如何做决定。
思维类型
思考者根据事实和客观标准理性决策,运用逻辑分析解决问题。他们喜欢对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有非常明确的规定,不喜欢模糊。他们把真理、正义、公平看得高于一切。非精英管理的工作环境对他们来说非常具有挑战性。
有这种偏好的人会被成就和特定任务的完成所激励。他们喜欢需要有序、批判性分析或在系统中发现不一致性的工作。他们经常对生活中“人”的部分感到沮丧,自我选择进入强调规则和逻辑而不是人和感情的工作领域和环境。
与思考者的互动往往是直截了当和公事公办的。他们回避情感问题,而倾向于提供客观的分析——真实胜于机智,逻辑胜于感觉。一旦做了决定,就会做出决定,思考者不会沉湎于情绪之中。他们的方法给人的印象是相当冷漠和冷静。
感觉类型
试探者根据他们的个人价值体系和社会考虑来做决定。他们注重自己的道德准则和他人的感受来判断是非,而对冷酷无情的事实不那么感兴趣。人际关系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。
有这种偏好的人是出于理解他人和帮助他人的愿望。他们根据对自己重要的事或人来选择工作,他们喜欢支持别人。他们往往和蔼可亲、善解人意、和谐相处。他们经常对生活中非人情味和对抗性的部分感到沮丧,发现冲突情况非常具有挑战性。
与试探者互动往往是私人的和机智的。他们会从事实中退一步,支持某人的经验——机智而非真相,感觉而非逻辑。试探者会考虑自己的行为对他人的影响,在不能提供正面强化的环境中会感到不被欣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