INFJ1961说……

很有见地。

我一生都很喜欢流行音乐(从60年代的摩城(Motown)开始,现在我仍然很喜欢),这让我想要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,写歌,最终,和其他艺术家一起录制唱片,并为所有参与其中的人提供更合乎道德的财务环境。但最核心的是,我提供的是制作一首歌词可行的歌曲和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声音。

就音乐作为一种商业而言,我觉得自己并不符合标准:我已经54岁了,我绝对不渴望成名,我甚至比许多业内人士更了解音乐行业的版权法(从我读到的他们的理解来看)。我喜欢唱歌,但在我的许多创作中,我能听到其他人在唱它们,那些内心是表演者的人(我最多把自己当成一个录音艺术家,而不是表演艺术家)。

如果我能找到一家道德正直的公司工作,我可能会以员工/专业人员的身份加入。然而,知道我所知道的,并对我能做的有信心,我觉得企业家或多或少是必要的方向(尽管现在,我正危险地接近饥饿的艺术家类别)。

欢迎您的反馈,感谢您的宝贵时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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