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rin H.S.(未经证实)说……

本文所支持的“多数决定原则”思维的问题(“因为直觉者是少数,他们有责任去适应感知者的思维方式”)意味着直觉者,尤其是那些把感知作为最低功能的人,总是处于明显的劣势。你实际上是在要求直觉型的人说他们的非母语,这意味着他们将无法在工作场所充分发挥他们的天赋和才能。如果所有的传感器都被要求在直觉层面上持续工作,情况也是如此。

在进步的、运转良好的工作场所,每个员工的自然偏好(以及能力和才能)都得到了认可,并尽可能充分地发挥了他们的作用。这意味着每个人都需要一个“中间会议”,而不是试图把“异类”推到一个一致性的盒子里。直觉者可以学会更有效地与感测者沟通,但感测者也可以为直觉者做同样的事情(就像这一点在感觉者与思考者之间被强调的那样)。这让每个人都有机会按照自己的天性发挥作用,更多地了解同事,有机会尽可能多地与团队分享自己的天赋,并对那些与自己看法不同的人产生更大的同情心。

我们需要各种类型的人——我们每个人都能提供各种各样的优势,这些优势加在一起可以成为非常强大的东西。因为群体是少数,就要求他们抑制自己的天赋是短视的,从长远来看,会引发更大的冲突和误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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